徵才公告-基隆市過渡性教育措施專案輔導人員缺額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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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公告-基隆市過渡性教育措施專案輔導人員缺額1名

壹、依據:基隆市政府結合本市輔導諮商中心辦理過渡性教育措施計畫書。

貳、甄選名額及資格:

一、 聘請人數:專任輔導員 1 人。

二、 甄選資格: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並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少年事件過渡性教育措施作業要點」所列專業輔導人員資格:

(一) 領有社會工作師或心理師證照者。

(二) 國內公立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專校院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校院相當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具備考選部公告社會工作師或心理師應考資格者。

(三) 符合國內公立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專校院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校院,教育學系(所)、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所)、輔導與諮商學系(所)及犯罪防治學系(所)畢業者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參、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 工作內容:

(一) 學生追蹤輔導,每月定期追蹤或訪視輔導青少年狀況,提供個別化諮商會談服務、小團體輔導等。

(二) 辦理相關會議、宣導、方案等。

(三) 協助媒合職業訓練資源及轉介服務。

(四) 其他由本府指派與學生輔導相關之工作。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 工作地點:

(一)基隆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二)受輔青少年之職訓、就業場所、家庭等。

(三)由基隆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統籌分派並須視情況支援國中。

肆、聘期:

一、 聘期:本次聘期自起聘日起。

二、 未來依計畫延續情形,計畫如延續則採一年一聘,計畫結束即終止。

伍、薪資待遇:約用人員,每月薪資編列 40,432元支薪起。

一、 專任輔導員之任用,需具國內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少年事件過渡性教育措施作業要點」所列專業輔導人員資格:

(一) 專業輔導人員(具備證照者)指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1.具碩士學歷且依心理師法取得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資格,依教育部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臨時專業輔導人員薪資表,以六等四階起聘。以 47,363 元支薪基準起用之。

         2.具學士學位且依社會工作師法取得專科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資格,依教育部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臨時專業輔導人員薪資表,以六等三階起聘。以 45,052 元支薪基準起用之。

(二) 專業輔導人員(未具備證照者)指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1.具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社會工作師應考資格者,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六等二階起聘。以 42,742 元支薪基準起用之。

         2.教育學系(所)、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所)、輔導與諮商學系(所)及犯罪防治學系(所)畢業者,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六等一階起聘。以 40,432 元支薪基準起用之。

二、本項目補助員額由國教署依權責核定,人員進用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或地方政府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甄選,甄選通過擬接受進用者,地方政府應與之訂定勞動契約。

三、地方政府得於每年辦理專業輔導人員績效評核,任職本計畫累計滿一年,且經地方政府評核晉級者,得晉一級,以屆滿一年之次月起晉級支薪,晉級至第九年為上限。

四、專任輔導員 12 月     1 日仍在職者,始得按當年工作月數依比率編列年終獎金。年終獎金 1 年以 1.5 個月為限。

陸、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14 年 11 月 13 日(星期四) 中午12:00前止(以郵戳為憑)。

柒、報名方式:

一、採通訊報名,於報名期限內備齊應繳證件郵寄至:[204]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二段 164 號 9樓(基隆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聯絡電話:2430-1585分機25,洪老師。郵寄一律以「限時掛號」寄送,如以平信郵遞,至發生遺失或遲誤而無法報名,其責任由應考人自負。郵戳日期以114 年 11 月 13 日(星期四) 中午12:00前為止為限,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應繳證件(請用 A4 紙列印按下列順序靠左裝訂成 4 冊,正本 1 冊,影本 3冊),簡章公告於基隆市政府教育處全球資訊網:

(一)甄選報名表(含准考證,詳附件)。

(二)國民身分證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四)專業證照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五)退伍令影本(女性不需提供,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六)簡歷(請使用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

(七)書面審查資料:參與相關工作訓練(研習)證明、從相關工作經歷、大學或研究所各學年學分成績證明或汽(機)車駕駛執照等證明文件。

(八)相片 2 張。(1 張貼於報名表,另 1 張貼於准考證) 。

(九)限時掛號信封:填妥應考人姓名、地址並貼足 35 元掛號郵資(初審完畢後,寄發准考證用)。

三、備註:

(一)繳交上述證件之影本,無論錄取與否概不退還。

(二)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不予受理報名亦不退件。

捌、甄選時間:114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一)下午13時30分。

玖、甄選地點:基隆市政府教育處 9 樓會議區(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二段 164 號 9樓)。

拾、甄選方式與程序:

一、甄選方式:由基隆市政府指派委員進行甄選,以筆試(40%)及口試(60%)方式進行。

二、甄試程序:

 

時間

備註

報到

13:15 – 13:30

未完成報到手續者,逾時視同放棄

筆試

13:30 – 14:30

考試科目:專業知能

口試

14:30 –

每人 15-20 分鐘為原則

拾壹、錄取方式:

一、筆試成績占 40%,口試成績占 60%,合併計算為考試總成績。

二、總成績之計算,取小數點後二位數,第三位數採四捨五入法進入第二位數。

三、錄取名單公告於基隆市政府教育處全球資訊網。

拾貳、補充規定:凡經錄取之專任輔導員,如有下列之一情事者,即撤銷其資格:

一、不按規定期限報到者。

二、所提有關證件與原登記記載不符者。

三、違反報名資格各項規定,縱因事前未覺察而於放榜後發覺,已應聘者,應予解聘;未聘用者,逕予註銷錄取資格。

四、在聘約有效期間內,如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九條情事者,應予以解聘。

五、未依規定接受指派並參加相關研習或培訓課程者,逕予註銷錄取資格。

拾參、本簡章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及甄選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拾肆、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注意事項: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電洽聯絡人:洪老師,02-24301585分機25。

甄選時間:114 年 11 月 17 日(一) 下午13時30分。

甄選地點:基隆市政府教育處 9 樓會議區(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二段 164 號 9樓)。

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於報名期限內備齊應繳證件郵寄至:[204]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二段 164 號 9樓(基隆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聯絡電話:02-24301585分機25,洪老師。郵寄一律以「限時掛號」寄送,如以平信郵遞,至發生遺失或遲誤而無法報名,其責任由應考人自負。郵戳日期以 114 年 11 月 13 日(星期四) 中午12:00前為止為限,逾期恕不受理。

另將報名資料pdf檔mail至承辦人信箱([email protected]),以利後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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