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ARES POWER愛力士力量館(曼巴運動管理顧問有限公司)(下稱愛力士力量館)無預警停止營業,多位消費者提出申訴。基隆市政府消保官(下稱基隆市府消保官)兩次邀集基隆市政府教育處、愛力士力量館負責人(及其股東)及收單銀行台灣萬事達金流股份有限公司、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召開消費者權益保護會議達成共識,愛力士力量館將於明(21)日就入會費新臺幣500元及已繳費用卻未獲服務提供之殘值,提供下列方式進行退費或申請爭議款項:
一、現金付費者退費方式:
消費者可於本(109)年11月21日至109年11月30日期間,自上午10時至下午6時至愛力士力量館申請退費。(連絡電話:02-2428-1791)
二、刷卡付費者可儘速向發卡銀行申請爭議款:
對於愛力士力量館未能履約,消費者刷退仍未獲退款者或未曾辦理刷退者,可依「持卡人購買商品或服務應注意事項」(附件)之規定,檢具相關佐證資料,向發卡機構(當初用來付款之信用卡公司)提出持卡人爭議帳款之聲明。
消費者主張持卡人爭議帳款聲明之相關程序、證明文件及期限如下:
(一) 相關程序:先向「愛力士力量館」尋求解決,如無法解決時,依照發卡機構之約定條款,填妥「持卡人爭議交易聲明書」連同「發 卡機構要求之證明文件」寄送發卡機構,聲明書格式可向發卡機構索取。
(二)應檢具之證明文件:
1.已辦理刷退,未獲退款者:
(1)「持卡人爭議交易聲明書」(聲明書需詳述殘值計算說明或另附殘值計算說明)。
(2)「退貨折讓單」或「刷退證明」。
(3)殘值證明(4)若已辦理退款無合約影本則提供「合約異動申請表」等佐證資料。
(三)聲明期限:「持卡人爭議交易聲明書」需在服務未獲提供日起120日曆日內,且自交易清算日起算(刷卡後經清算)之 540日曆內提出 申請。
基隆市府消保官呼籲本案受害之消費者儘速於上述期間申請退費或爭議款項,以保障自身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