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26 環保局-約僱人員(廢處科技士職務代理人) by stevinPosted in 基隆市新聞 Spread the love工作時間: 1.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2年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土木工程科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或僱用原因消失時止。 2.錄取人員聘僱用期間如聘僱用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本局主動通知,應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臉書留言 (總共瀏覽 3 次數, 今天瀏覽 1 次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