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勞動部補助本府「參與推動中小企業工作環境輔導改善計畫」,針對本市中小企業及各營造工程開工案場臨廠輔導相關事宜。
依據: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11年9月12日勞職授字第1110205206號函、本府111年6月8日基府社勞參字第1110225998號函及112年參與推動中小企業工作環境輔導改善計畫、中小企業改善安全衛生設施及器具補助作業要點。
公告事項:
一、中央與本府為共同建立基礎安全衛生防護措施,推動中小型事業建置安全工作職場(公告如附件1),遴聘職業安全衛生專責人員及招募具合格證照之專業輔導團(名冊如附件2),針對本市中小企業及各營造工程開工案場,常態性實施事業單位臨廠輔導,落實『生命為首要、職安最優先』之理念,減少職災發生,確保勞工安全之目標。
二、本府職業安全衛生輔導訪視係以行政指導方式,責派獲頒輔導證之專業輔導員,親赴現場發掘缺失,藉以作為改善勞工職場環境之依據(輔導表如附件3~7),並協助單位瞭解現行職業安全衛生勞動法令,並非實施勞動檢查(法令參考依據:https://laws.mol.gov.tw/FLAW/FLAWDAT0202.aspx?id=FL078983)。
三、另依據「中小企業改善安全衛生設施及器具補助作業要點」,接受本府臨廠輔導,且依法設立取得相關登記證明之一百人以下中小企業,每年設施及器具之加裝安全裝置補助金額,最高可達二十萬元(法令參考依據:https://sh168.osha.gov.tw/ViewNewDetail.aspx?id=349)。
四、請接獲本府專責人員或輔導員約訪來電之單位配合辦理,如有疑義請電洽承辦人諮詢;本府承辦單位:社會處勞工行政科、承辦人員:林劍清 職業安全專責人員、電話 02-24201122轉分機2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