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度消費申訴、調解及諮詢案件統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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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依據消費者保護法(以下簡稱消保法)第42條至第44條規定,辦理消費申訴、調解及諮詢案件。關於本府108年度受理申訴、調解及諮詢案件統計如下:(案類型排序,以件數達10件以上之前五名者)

一、消費申訴、調解及諮詢案件數

(一) 第一次申訴566件(商品類323件、服務類243件)

   商品類申訴以通訊及周邊產品32件最多、其次為服飾、皮件及鞋類28件、化妝品17件、房屋(新建成屋)15件、房屋(中古成屋)13件、車輛類(汽車新車)12件、車輛類(汽車中古車)10件;服務類申訴案件以線上遊戲50件最多,其次分別為電信類27件、旅遊類19件、補習類19件、健身類11件、不動產經紀類10件。

(二)第二次申訴151件(商品類74件、服務類77件)

   商品類申訴以通訊及周邊產品類12件居冠、其餘類別均未達10件;服務類申訴案件則以線上遊戲類15件及不動產經紀類10件分居第一名及第二名。

(三)申請調解案13件(商品類7件、服務類6件)。

      商品或服務各類別件數均未達10件。

(四) 受理消費諮詢案件計255件(商品類202件、服務類53件)

  商品類諮詢案以通訊及周邊產品類22件最多、其次為服飾、皮件及鞋類18件。服務類諮詢案件各類別件數均未達10件。

二、主要申訴案件類別發生原因及爭議預防處理

   根據108年度消費者申訴、調解及諮詢件數可知,消費者來電諮詢案件仍以通訊及周邊產品類及服飾、皮件及鞋類兩類為大宗,此與當年度受理之申訴案件數商品類排序吻合。另因調解案件統計件數各類別件數未達10件,難以分析其成因,而第一次申訴雖在商品類別及服務類大類共計13類別有10件以上之申訴件數,惟經本府依據消保法函請業者妥適處理後,消費者提起第二次申訴案件僅為通訊及周邊產品類、線上遊戲類及不動產經紀類等3類別有10件以上件數。以下分析資料僅以第二次申訴案件之3類別為主,逐類分析爭議之發生原因及預防機制:

(一)通訊及周邊產品類

  1.發生原因:主要爭議為手機維修爭議及手機品質瑕疵。

  2.預防處理:提醒消費者購買手機前務必先瞭解欲購買之手機其保固範圍及期間。同時,消費者使用手機時,應詳細閱讀該手機之使用說明,避免因使用不當產生故障,而此恐遭業者認定非保固範圍之情形。

(二)線上遊戲類

  1.發生原因:以消費者遊戲帳號被盜或經業者單方認定使用外掛程式進行遊戲終止契約等爭議為主。

  2.預防處理:建議消費者應於購買遊戲軟體或儲值前,先瞭解「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內容,並可向業者申請個人遊戲歷程,保留資料作為未來消費申訴時之事證,俾利紛爭解決。

(三)不動產經紀類

  1.發生原因:多以中古屋買賣而仲介業者未詳實調查該不動產現況,過戶後發現漏水等問題。

  2.預防處理:建議消費者於簽約前應多次(包括晴雨天)至欲購買之房屋處多瞭解現況,也可詢問該房屋之管理委員會相關屋況。另簽約前應要求仲介提供及說明該房屋不動產現況說明書,並應核對房屋不動產現況說明書之屋況,特別是浴室、窗戶、四周牆壁、天花板等容易漏水之處。此外,如仲介帶看房子時發現有剛粉刷過或重新裝潢時,亦應請仲介業者詳實向屋主瞭解情況後告知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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