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保單「陪同隔離者」可否理賠疑義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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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防疫保單爭議迭起,權責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先前就爭議問題「陪同隔離者」是否可依其所投保之防疫保單申請「隔離費用補償保險金」理賠疑義分為以下兩情形進行說明

一、未成年子女如確診,其陪同隔離者應依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受衛生主管機關開立隔離通知書,接受隔離處置,保險公司即應依契約約定予以理賠。

二、未成年子女之同學確診,該未成年子女依規定受隔離處置時,其陪同隔離者僅係基於生活上共同照顧之需求,經主管機關彈性准予隔離期間在隔離地點同住,並非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所定之「與傳染病人接觸或疑似被傳染者」,此與確診病人接觸之隔離處置迥異,故保險公司依契約約定尚難予以理賠。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已請產壽險公會儘速擬具理賠實質審查指引,就通案性防疫保險疑義為說明;就個案爭議部分,亦請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指派專人提供消費者諮詢及服務,消費者如有相關疑義,可撥打0800-789885、0800-869899,併此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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